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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未知怀孕签订离职协议,撤销协议恢复劳动关系获支持
作者:李军 律师  时间:2014年07月21日
【案情介绍】
     荣小姐于20101116入职某通信系统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从事R&D工程师一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月薪资在2万以上。2012年春节荣小姐夫妇商量想要孩子,但迟迟未能怀上。故荣小姐时常到医院就诊,检查排卵情况,2013118,医生仍然建议荣小姐下月促排卵。所在公司201311月开始裁员并通知了包括荣小姐在内的员工,员工为此选举了代表和工会一起与公司交涉未果,公司多次催促要求荣小姐接受公司的裁员方案并与公司签订离职协议,1118是最后答复期限。荣小姐无奈最终于1118中午答应了公司的离职方案并与公司签订了离职协议确定双方劳动合同于20131129解除。但1123荣小姐正常例假没有如期而至,遂自测属于妊娠状态,为确认这一信息的准确性,25日周一荣小姐到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就诊,诊断为妊娠状态,确认已怀孕。这让荣小姐喜出望外,立即将此情况通过电话邮件通知公司人事部提出要求公司撤销离职协议、恢复劳动关系,同时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要求撤销离职协议继续上班的要求。但公司不予同意,仍于1129日为荣小姐办理了退工手续。荣小姐认为其是在不知道自己有可能怀孕的情况下迫于无奈与公司签订的离职协议,属于重大误解,因此要求撤销,双方争执不下,诉诸法律。荣小姐委托本律师处理,经徐汇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撤销双方签订的离职协议,劳动关系自20131130起恢复。荣小姐胜诉。